本报讯(记者刘国成)去年12月,本报对港城市民小赵赴韩旅游被遣返,向秦皇岛市国际旅行社(以下简称国旅)索赔遭冷遇事件进行了报道,在有关部门调解下,国旅向小赵做出赔偿。
“赔偿是拿到了,但国旅到现在连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!”据小赵介绍,去年年底,向国旅索赔无果后,小赵只好来到秦皇岛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国旅投诉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国旅进行了询问和调查。2007年1月,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斡旋下、小赵和国旅方面代表开始协商。一个多月后,国旅终于同意向小赵做出赔偿。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被投诉人(秦皇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)退还投诉人签证费650元,赔偿赴韩往返船票1770元,其他费用3000元,共计人民币5420元。小赵说,她对赔偿结果只能勉强接受,因为她已被折腾得筋疲力尽。她说,去年年底事发至今,为此事她用在交通和通讯上的费用就有3000多元。 |